在我最近翻译的一些资料里,或多或少都用到了二名法,如罗勒的Ocimum basilicum,虾夷葱的Allium schoenopraseum。以前总是用外部链接的方法把对二名法的解释链接到wiki上去,但现在用到得多了,我还是觉得在博客上解释一下为好。——其实二名法这个词也是我认识香草后才听说的。下面我就把我在互联网上学到的关于二名法的一些解释半摘抄半总结,介绍给大家。
二名法(binomial nomenclature)的提出,是在同一物种在不同地区甚至同一地区会出现很多不同叫法,为避免混淆的情况下,由十八世纪瑞典植物学家林奈(Carolus Linnaeus,1707~1778)提出的一种命名方法,并作为一种国际性的生物学命名规则一直应用至今。——1753年开始用于植物学的命名,1758年用于动物学命名,1980年用于细菌学的命名。
二名法亦称双名命名制,是用两个拉丁文构成某一种生物的学名(scientific name)的命名方法。学名的第1个字是属名(generic name),第2个字是种加词(specific name)。属名的首字母必须大写,种加词必须小写,印刷时必须使用斜体印刷,或者加下划线代替。如Ocimum basilicum中的Ocimum即代表罗勒属。
如果在一篇文章中多次提到某一个属,除第一次必须给出全写,在以后出现时可将属名缩写,但绝不能省略。如http://www.herbsociety.org/factsheets/basil.pdf文章中,Ocimum第一次出现时是全写,第二次出现时则以O.代替。
参考资料:
当前没有评论!
第一个在本文留言。